聲音一詞的歧義:一種物理現象、感知問題、認知差異

文 / 張品杰













藝術家Hugo Vincent帶來一場沒有視覺效果的表演,他利用合成器反映出古典弦樂器彈奏時各種技法,如扯、撥時會產生的各種特殊聲響。各種聲響在表演中隨性來回躁動,除了預設錄好的各種環境音、現場的即興大提琴演奏、甚至從罐子當中拉出數條串珠項鍊與瓶身摩擦的聲響,都成為了即興演出的一部分。藝術家也使用提琴弓以外的條狀物質來彈奏大提琴試驗各種聲音的可能性,配合效果器不僅放大了各種試驗出的聲音,也放大了藝術家身體動作藉由特定物件與樂器時接觸的各種動能。


所有的各種聲響透過合成器輸出後在空間中環繞,如同當人類使用藥物過後會產生的敏銳聽覺,將各種不同環境下的聲音圖景混雜融合,產生與聽覺與視覺一個重要的根本差異─遮蔽效應(L’effect de masque)。聲音世界存在著一個鮮明的特徵,那就是空間中並存的不同聲音可能存在相互競爭和相互干擾。當你一個人在屋子裡,冰箱壓縮機的冷卻聲響、屋外的雨聲或貓叫聲、洗衣機得來回旋轉聲音,這些聲音都會互相掩蓋,某個聲音在感知效果中好像是間斷的,其實它們在時空當中是連續不斷的發生。但此效應在視覺中不存在,因為在視覺,物體反射光源於視網膜中成像,該物體便為其光源在成像中嚴格劃定。這樣的特性來自於聲音在空間中呈現「發散的」物理屬性。

我們可以發現觀眾在表演後的artist talk展現了對於藝術家使用的各種不同聲音來源的高度興趣,其實就反映了一個重要的聲音對比於視覺的事實:聲音的發散物理屬性,很難如同視覺被框定於一個特定範圍,我們幾乎不可能為聲音尋找一個框架範圍。但因為這樣的特性,也讓我認為在一場聲音藝術表中,觀眾去「尋找、張望」也就顯得格外重要。因為這樣的特質屬性所延伸出來的不同欣賞演出的模式,也就標誌出聲音表演藝術本身與視覺藝術之間的差異。

再者,科學上已經證實關於聽覺與知覺之間的補償作用,也就是我們聽到的聲音不會只是單純的聲音還有混雜我們對於該聲音的認知,這個認知便是從我們的經驗當中選取,也就是說隨著年紀增長,我們所聽到得越來越多聲音便會侷限在這個知覺經驗範圍內當中,即使我們真的聽到了something new.也因此在表演當中的各種過於輕易識別的高跟鞋走動聲響、海潮聲,便顯得失去了那個尋找與張望的可能。(因為你已經可以在風潮唱片的許多出版CD當中找到無數的自然環境聲音)

而我期待在一場完全沒有調性、節奏甚至聲音本身是撕裂粗糙質感的「不好聽」的表演中,我應該要能聽到的是─「這! 這是什麼?」 一種既有知覺經驗被挑戰的感覺。這也如同在塞尚在繪畫當中不斷實驗挑戰的便是視覺的預知性,我們都在藝術中不斷學習著怎麼挑戰舊有的感知這個世界的方式。


聲音不只做為一種物理現象也是一種文化
  
林育德的作品有一種濃濃的頑皮感,例如以TVBS晚間新聞片頭曲揭開表演序幕,當滴滴滴的聲響一出現,台下觀眾莞爾一笑的反應便說明了這段聲響是台灣人的文化共同記憶(可以對比於稍為無動於衷的外國人)。對比前者傾向於聲音本身質感與即興創作的實驗,藝術家的表演本身也是即興的,但他所運用的元素包含了許多「語言」成分,諸如廣播電台的氣象預報、看醫生的諮詢片段、講電話、從嬰兒房當中傳出的童趣水晶音樂和學步鞋的嘰嘰聲響、一邊炒菜一邊聽白光的魂縈舊夢,這些不僅僅是不同時空下某個片段擷取的拼貼,藝術家也將這些現生活當中蒐集出來的不同片段以各種效果變換,如已電子混音來呈現孩子的童言囈語。

在這個表演當中從一開始我們就可以感受到聲音的文化性。聲音作為一種總稱人類感知某種特定物理波動的名詞,其實其中包含許多歧異性。但在今日的聲音研究或者藝術創作當中,各種新技術,或者在「聲音學」上的新名詞層出不窮,但或許關於聲音這個集合名詞背後所蘊含的豐富文化歧義應該會是我們開展聲音創作的一個可能的方向,例如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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